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地方扫描

辽宁沈阳市:持续推进政采行政处罚规范化建设

本报讯 日前,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结合“振兴新突破,我要当先锋”专项行动,制定出台了《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局内工作规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规程》),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行为,提高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,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据了解,《工作规程》用“40个具体条款、1张操作流程图、42个行政处罚文书范本和59条政府采购违法情形”,对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进行规范,并作为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的工作指南。

《工作规程》从源头防范,打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“预警链”。以一张清单归纳汇总涉及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59条违法违规行为,为政府采购供应商、采购人、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的履职行为设立红线,引导政府采购当事人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。同时,《工作规程》统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的原则,列明法定从轻或减轻,法定不予处罚的情形,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提供指引,有效避免执法风险,促进依法行政。并明确流程,深化政府采购行政处罚“程序链”。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,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流程,内容涵盖立案、调查检查、先行告知、陈述申辩、听证、法制审核、处罚决定等方面,实现了行政处罚全过程覆盖。此外,《工作规程》着眼于落实相关法律规定,对行政处罚的执法行为案卷制作标准进行规范,制作行政处罚文书示例42个,突出解决行政执法中文书制作存在的要素不全、填写缺项、不够规范等问题,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,提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规范化。

下一步,沈阳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《工作规程》开展行政处罚工作,将《工作规程》落实到每一次执法活动中,以执法公信力的提升促进政府采购领域的公平、公正。

(郭姣妲)

推荐内容